国家网信办、工信部、公安部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《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》,明确了地图导航、网络约车、即时通信、网络购物等39类常见类型移动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,要求自2021年5月1日起,其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,而拒绝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。(记者 王思北)
编辑:张楠
版权声明:本网注明来源为“西安网”的文字、视频、图片内容,版权均属本站所有,如若转载,请注明本文出处:https://www.xiancity.cn 同时本网转载内容仅为传播资讯,不代表本网观点。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,请与本网站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。
国新网许可证编号:61120170005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705078号 陕ICP备09025004号 陕新网审字[2002]007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61011302000101
Copyright 2000-2021 by www.xiancity.cn all rights reserved